社會生活週轉資金在所難免,但有些債務人借了錢就過河拆橋,應該還錢卻不還錢,很多債權人常常出於善意,多用口頭催討,導致法律關係複雜,欠債的人比債權人更大聲,經常發生欠債的人還以【被害人】自居的離譜情形。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借款案件,當事人經營的公司出借一筆金錢供友人一同投資另一家公司,想不到事後竟然賴帳;當時沒有書面,也沒有約定清償日期,多次口頭催討債務人也不理會,對外還宣稱當事人未發新公司的分紅等離譜說法。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陳思辰律師分析,認為本案證據完整,不過因為不定期債務要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債務人清償,如果債務人不收存證信函,就直接提出訴訟請求返還。
 
訴訟中法院合法送達書狀和相關證據,債務人知道我方之主張都是事實,也沒有時麼可以答辯的,因此沒有出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認同我方主張,判決我方【勝訴】確定,案件確定後當事人也聲請強制執行,成功取回欠款。
 
真亮法律事務所經常辦理到債務、欠款相關案件,提醒各位朋友,必須充分了解自身權益,遇到問題如果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建議應該向律師尋求法律諮詢,才能有效的降低法律風險,保障自身的財富安全。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家一定都聽過【支票】、【本票】、【匯票】等名詞,可能有很多人多年來也慣常的使用【支票】及【本票】,作為商業上支付或擔保的工具,但是仔細想一想,【支票】及【本票】要注意甚麼?該如何使用才正確?很多朋友可能不完全知道。
 
尤其常常有人拿了一堆支票,告訴林亮宇律師說某人欠了他多少錢等等,但林亮宇律師一看,支票都是10幾年前簽發的,甚至還有超過15年以上的,這樣一來通常求償的難度會提高非常多。因此如果有拿到他人簽發的支票或本票,切記一定要在時效內主張,如果超過時效,權利就消滅了。簡單來說,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是三年,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一定要主張!(發支付命令、存證或提出訴訟)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借款案件,債務人有簽發支票擔保,但該還錢的時間到了都沒有還錢(清償),支票也跳票,債權人尋求真亮法律事務所的協助,經本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及蔡宛青律師分析,建議可先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相對省時也較節省裁判費,如果債務人不異議,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但因債務人在20日內聲明異議,無奈之下只能提出訴訟,訴訟中債務人自知理虧,並沒有出庭,即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造債權人聲請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判決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後續定時向法院聲請執行就不會超過時效。
 
真亮法律事務所經常辦理到票據相關案件,提醒各位朋友,如果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建議應該向律師尋求法律諮詢,才能降地生活中的法律風險,保障自身的財富安全。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明明是我受傷比較嚴重,為什麼對方還告我過失傷害?」
「車也沒壞,皮肉傷而已一定要叫警察嗎?」
「我和對方談好賠償金就私下和解了,為何現在會被警方通知要到案說明?」
 
交通事故層出不窮,會遇上的意外狀況也不勝枚舉,無論出事當下你急著去哪裡,請務必冷靜地停下來面對,現在不處理,以後可能要花幾十倍的時間與精力來善後。
 
林亮宇律師以自身執業經驗結合法律專業知識提醒在座朋友們,若真的不巧遇上車禍,事故當下記得平心靜氣地把握「停、看、聽、問。」四個重點原則來處理,不僅有助於責任釐清、自保或幫助他人,也可能影響後續和解或訴訟的進行。
 
「安全無期限,事故一瞬間。」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您,為了保護自身的法律權益,平時不可不慎,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加損害於他人。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亦為臺中市不動產經紀人協會理事,於108年1月17日參加【2019大臺中不動產高峰論壇】,並受邀刊載「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適用探討:以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為例」一文於本次特刊中。
 

每年一月份產、官、學、研各領域專家學者們,皆會齊聚一堂召開大臺中不動產高峰論壇,乃不動產業界年度重大盛事。回顧2018年,美中持續熱戰,緊張情勢不斷,無論是台商返鄉投資走向,或是台中的政黨輪替後,新政府的市政動態都備受囑目。
 
高峰論壇舉辦的重要性,便是在於多元化整合各界專業意見,建立一個互動溝通平台,結合不動產上下游產業鏈,營造一個健全房地產市場。真亮法律事務所的同仁平日於自身於法律專業上,亦積極涉略多方議題,當日也到場共襄盛舉!若有不動產相關爭議糾紛,歡迎聯繫本所諮詢。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於108年1月16日受台灣不動產物業人力資源協會之邀,擔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課程講師,主講:「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法之制定乃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及提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並且使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能夠依法尋求解決方式。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防火學會於民國108年1月12日舉辦第七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本學會是由一群熱心防火人士組成,宗旨為加強防火技術、法令及知識研究的宣導,促進全民參與防火活動,降低火災對建物的危害。會員大會當日大家出席踴躍,積極參與本會會務之討論,現場氣氛熱絡。
 
林亮宇理事長表示,學會成立至今,即將邁入二十個年頭,歡迎各位新進會員們的加入,也感謝專家、先進一直以來的支持與鼓勵,未來一年也請大家不吝指教與交流,持續為台灣的防火安全而努力。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請到 真亮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skblawfirm.com/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約有125萬人死於交通意外,而台灣近五年來就有200萬人因事故造成死傷;雖然每件事故案例不盡相同,但若能在事故當下掌握處理原則,不僅有助於責任釐清或自保、幫助他人,也可能影響後續和解或訴訟的進行。
 
「不慎遇上車禍時,第一時間如何判斷能不能移動車輛?」
「做筆錄時有什麼應該注意的事項?」
「當時我和對方談好賠償金就私下和解了,為何現在又被告肇事逃逸?」
「我根本不知道有事故發生,卻突然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交通事故層出不窮,民眾提出的問題也不勝枚舉,林亮宇律師以執業經驗結合法律專業知識,提醒大家若真的遇上車禍,可以平心靜氣地把握幾個原則來處理,也利用自身經驗,為在坐朋友們解惑,讓大家可以簡單、快速地掌握處理重點。

「平安是回家唯一的路。」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您,為了保護自身的法律權益,平時不可不慎,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業務員佯稱協助處理民眾手上塔位減少稅金,實際上卻是兜售更多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侵害民眾權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過去曾經流行【投資】塔位,因此很多長者手上都購買一些塔位,但因為不容易出售,所以訪間就有人掌握這樣的心理,以協助出售、減少稅金為名義,利用長者的信任簽立契約,要求先給付處理費用,實際上卻是以分期付款方式,兜售更多生前殯葬服務契約。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某公司業務員向當事人詐稱可以協助當事人銷售目前所有之數個塔位及數個功德牌位,以及節省買賣稅金,致當事人誤信其等係替其辦理塔位交易及節稅手續,並依業務員等指示陸續將數十萬元現金交予業務員,業務員並稱因需節稅,故要求當事人需簽立「受訂單」,並於產品名稱項目勾選「生前契約」,但當事人從未有買受生前契約之意思,亦未曾授權業務員等人代購生前契約。經過一段時間完全沒有下文,當事人急於了解詳情,再三詢問,然業務員卻沒有辦法交代清楚,而當事人進一步查證,才知道業務員的名片都是假名。
 
經當事人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及蔡宛青律師研究後認為,業務員所言均屬詐欺,使當事人陷於錯誤而交付其所有金錢,且當事人從未有購買另外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意思,亦未曾授權當事人代購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務員與公司確具故意不法行為侵害當事人財產權。訴訟中業務員與公司自知理虧,並沒有出庭,即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依造債權人聲請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判決確定後公司也返還所收取的金額。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家中如有長者,務必要提醒不要隨便簽約,如有必要簽約一定要看清楚內容,如果不知道該如何確保權益,建議應該向律師尋求法律諮詢,才能減少法律風險,保障自身的財富安全。

 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 請到 真亮法律事務所網站http://skblawfirm.com/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 04-2305-9595
 0975-537895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網址:http://skblawfirm.com/  

業務員佯稱協助處理民眾手上塔位減少稅金,實際上卻是兜售更多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侵害民眾權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的民國108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今年主要有七個較長的連續假期,包括元旦4天、農曆春節9天、二二八和平紀念日4天、兒童節與清明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及國慶日4天,整年估算有114天的假日,相信大家都非常期待能夠利用假期時間出門旅遊或是返鄉共享天倫之樂。
 
文章標籤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