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資遣】、【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或其他勞動權益更加重要。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資遣】、【職業災害】問題,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如何說明都弄錯了。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辦理勞資爭議經驗豐富,可以精確洞悉關鍵問題,提出有效建議。
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資遣】、【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或其他勞動權益更加重要。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資遣】、【職業災害】問題,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如何說明都弄錯了。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辦理勞資爭議經驗豐富,可以精確洞悉關鍵問題,提出有效建議。
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或其他勞動權益更加重要。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職業災害,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對象都弄錯了。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個案件,當事人受雇於一家工廠,當事人不幸在工作中發生職業災害,但是因為雇主投保勞保時高薪低報,而且加班費的計算也有問題,導致理賠金額不足。
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或其他勞動權益更加重要。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職業災害,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對象都弄錯了。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個案件,當事人受雇於一家工廠,當事人不幸在工作中發生職業災害,但是因為雇主投保勞保時高薪低報,而且加班費的計算也有問題,導致理賠金額不足。
不管是傳統產業或是大型組織的雇主,都可能因為不熟悉勞動法律導致遇到法律風險,林亮宇律師辦理勞資爭議案件經驗豐富,可以依據個案提供妥適的建議及訴訟策略,協助當事人保障自身權益,並爭取最有利之結果。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員工因為表現不佳,屢次告誡,皆置之不理,雇主的管理幹部原想讓該員工主動離職,豈料該員工竟然悍然拒絕,雇主無奈只能提出終止勞動契約(解雇)之主張,但該員工不願接受並否認一切過程,並且向法院提出「確認僱傭關係」的訴訟
當事人雇主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詳細分析資料後,認為本件要詳細整理員工之疏失,以及雇主告誡、輔導之過程,以便讓法院瞭解雇主之決定有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第一審地方法院法官採納我方主張,認定員工之行為顯有對雇主不利之影響,應屬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但員工再度上訴,並提出與第一審相同的主張,雇主於第二審繼續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處理,林亮宇律師分析後認為對方之主張在法律上沒有理由,獲高等法院院法官認同,駁回對方上訴,判決我方【勝訴】確定。
很多人都認為法院會保障「弱勢」勞工,不會支持資方。但真亮法律事務所再次強調,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雇主除努力打拼業務,同時也要關注自身面臨的法律風險,切勿以配運氣方式經營事業,以免付出慘痛代價。
雇主經常認為員工不瞭解法律,或是認為員工只會忍氣吞聲,因此常常在勞動關係上以優勢地位予取予求,而員工難道只能被迫接受嗎?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表現良好,甚至提供很多建設性的專業意見,也協助老闆觀察其他同事的表現,且料,老闆竟然以莫須有的理由資遣員工,理由是公司業務縮小;但此時,老闆竟然同時上網徵才,職務一模一樣。
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詳細分析資料後,認為本件老闆之說法沒有依據,不符何勞基法的規定,除必須要盡快對老闆發出存證信函,並建議提出「確認僱傭關係」訴訟,主張老闆應照常給付薪水,程序上則依照勞動事件法規定,向法院提出勞動調解之聲請。
調解期日,經我方陳述員工無端遭到資遣的過程,並說明我方蒐集之證據,證明老闆違法資遣,應該照常給付薪水;老闆雖然堅稱員工不適任,並聲稱自己不懂法律,但同時剛好可以佐證老闆早已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經過法官及調解委員的勸喻,員工當然知道回去工作一定會被刁難,在林亮宇律師提供協助之下,成功爭取,要求老闆限期給付數個月的薪水,作為和解條件,並且必須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以保障員工之權益。
勞動事件法施行後,如何善用調解程序,迅速為員工爭取權益,是所有勞工都要知道的;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萬一遇到勞資爭議,務必冷靜面對,切勿衝動行事,求救專業律師,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雇主經常認為員工不瞭解法律,或是認為員工只會忍氣吞聲,因此常常在勞動關係上以優勢地位予取予求,而員工難道只能被迫接受嗎?
勞工一定要懂!發生職業災害一定要尋求律師協助,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在台灣大部分的朋友身分都是勞工,因此與切身權益有關的法律一定要懂,尤其【職業災害】的法規其重要性絕對比【一例一休】更加重要。
很多朋友身旁的勞工親友遭遇到職業災害,很容易被雇主以各種理由【搓掉】,例如:沒有投保不是員工、休假一段時間、不聞不問、威脅失去工作等等,勞工往往因此而忽略自身權益,甚至因為不了解法規,於追究法律責任時連對象都弄錯了。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個案件,當事人受雇於一家清運公司,主要工作就是駕駛大卡車到客戶的工廠去載送廢棄物,並將廢棄物載送到焚化爐處裡。大卡車載滿廢棄物後,車斗於開車前必須以車上裝置的不織布覆蓋,避免垃圾飛揚,這工作也是當事人的責任之一。
依法律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雇主不但沒有設置,客戶工廠本身也沒有裝設,但當事人為了完成每日工作,還是要冒險於車斗上工作。某日,因為廢棄物太滑,當事人失足摔落而受重傷。事發後,雇主不聞不問,當事人本來是要對雇主提出告訴,經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之後,林亮宇律師分析,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均應採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因此發生職業災害時,不是只有雇主有責任,場所負責人依據實際狀況也可能應該負責任。本件除了雇主以外,客戶工廠的相關負責人也應該有過失責任,因此建議應一併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開庭過程中雇主認為摔落是因為當事人不小心,客戶工廠則主張,載送廢棄物之工作全部都委外,因此沒有責任。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於偵查中主張當事人摔落是起因於雇主與客戶工廠未設置防護措施,且雇主與客戶工廠均誤解法律規定,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採納,起訴雇主與客戶工廠的相關人員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 萬一不幸發生職災時 ,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