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之間有時因為求好心切,往往會累積很多壓力,累積久了,便可能會因為某些小事導致情緒爆發,而突然爆發時就更難控制自身的言語與行為了!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夫妻與大家庭同住,但因姊姊和父母求好心切,導致身為媳婦的當事人承受很大的壓力,做為兒子、弟弟的當事人自然也不好過,長時間的情緒累積加上長輩住院的事,導致當事人夫妻與姊姊產生口角,過程中眾人徒手發生肢體衝突,當事人壓力太大之下也說出恐嚇用語,而後姊姊提出【傷害、恐嚇危安、強制】罪。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與李偉廷律師研究後發現,當事人與告訴人似乎有轉圜餘地,因此立即協助撰寫和解書,內容包含民、刑事的和解以及告訴人同意原諒當事人,也同意撤回告訴乃論的傷害罪,恐嚇危安、強制罪部分則同意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過程中,林亮宇律師與李偉廷律師逐步提醒當事人,在尋求和解的過程中應注意的細節,當事人也很順利地取得告訴人的原諒,並簽屬和解書。
 
後續在地檢署偵查庭時,因為當事人已取得告訴人和解,經真林亮宇律師及李偉廷律師將這些資訊提供給檢察官參考,開庭時也成功說服檢察官,檢察官認為本件【傷害】罪部分已經撤回告訴,應為【不起訴處分】,【恐嚇危安、強制】罪則因為當事人認罪,且態度良好兼已和解,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罕見地作成【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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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間產生口角,一實失慮發生肢體衝突、口出恐嚇用語,遭提告【傷害、恐嚇危安、強制】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全獲【不起訴】處分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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