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照顧子女是天性,子女反哺報恩更是天經地義,不過有原則總是有例外,倘若在子女成年之前,未曾對未成年子女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這樣的話子女在成年後是可以訴請免除對於父母的扶養義務。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辦理家事案件經驗豐富,可以精確洞悉關鍵問題,提出有效建議。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件有關扶養義務的案件,母親在當事人幼年時就已經遠離家庭,甚麼原因當事人也不知道,只知道小時候對於母親的印象很模糊,成長過程沒有母親,好不容易忘了悲傷的成長過程,慢慢忘了這段往事,豈料母親竟然出現了!母親已經年邁病痛纏身,竟向法院訴請當事人應履行扶養義務,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後,林亮宇律師建議可以提出減輕扶養義務之主張。

 

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整理當事人的成長過程,以及母親與當事的互動等資料,並要求法官傳喚相關親屬,證明該母親並未善盡扶養義務。經過法官調查後,確認母親確實未扶養,因此減輕當事人對於母親的扶養義務【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家務事感覺簡單,但是很多情緒帶入之後,往往成為很複雜的關係,需要更多時間研析,才能詳細釐清,如果有任何疑義,可以進一步尋求專業律師從旁協助,如此一來除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也可以避免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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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失職未照顧年幼子女,年老竟要求子女扶養,經當事人委託真亮

(20230427)HP1372.黃國訓、黃曉君-彰化地院民事裁定.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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