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照顧子女是天性,不過原則總是有例外,有時就是有父母不願負擔扶養義務。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件案件,為法律扶助基金會派案,當事人與丈夫結婚多年,育有二名子女,協議離婚後,父親不顧子女也沒有給付扶養費,行為非常離譜。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接辦後,向法院對父親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求,並仔細整理當事人提出之文件給法院審酌。法官認為該當事人提出之理由充分,就全部的主張均採納,判決當事人【勝訴】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家務事感覺簡單,但是很多情緒帶入之後,往往成為很複雜的關係,需要更多時間研析,才能詳細釐清,如果有任何疑義,可以進一步尋求專業律師從旁協助,如此一來除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也可以避免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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