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交通工具是大部分人每天的日常,但因為現代生活交通繁忙,路上有太多不能預期的狀況,發生的狀況往往都是意想不到。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凌晨時段於高速公路開車,突然看到在內車道有一輛車橫放,當事人閃避不及,撞擊該車,很遺憾造成該駕駛死亡。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分析現場狀況,認為當事人真的很無辜,且事故發生應該也不可歸責於當事人,因此對於【過失致死罪】不認罪。而且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交通事件裁決處覆議也認為當事人無肇事原因。另外,被害人家屬也提出很高額的求償金額,無法達成和解。
後續本案有再經過學術機構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進行鑑定,認定當事人仍有過失,但是可歸責程度較低,因此真亮法律事務所律師即於訴訟中主張,刑事責任之認定,雖不因被害人亦有過失而影響於犯罪之成立,但得審酌各方之過失程度,為量刑輕重之標準,法院也認同並作成得【易科罰金】之判決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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