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都聽過【支票】、【本票】、【匯票】等名詞,可能有很多人多年來也慣常的使用【支票】及【本票】,作為商業上支付或擔保的工具,但是仔細想一想,【支票】及【本票】要注意甚麼?該怎麼使用才是正確?可能很多人就答不出來。

 

案例一:106年3月1日A向B借了新台幣100萬元,雙方口頭約定106年6月1日後還款,如果您是B,會怎麼做?選項如下:
1.AB簽訂一份借款契約。
2.要求A簽發一張票面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支票給B。
3.要求A簽發一張票面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本票給B。
4.以上全部都簽。
5.找律師協助
6.A很有信用,用口頭講一講即可。
7.要求A簽發,但A說,我如果簽契約、支票、本票,我變成欠B新台幣300萬元,所以B不能這樣要求,所以就算了。

 

 

案例二:106年3月1日A向B借了新台幣100萬元,雙方口頭約定106年6月1日後還款,當時應B的要求,AB簽訂一份借款契約、A簽發一張票面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支票及支票給B,106年6月1日A全部還款,如果您是A,會怎麼做?選項如下:
1.要求B將借款契約拿出來撕掉。
2.要求B還本票。
3.要求B還支票。
4.以上全部返還。
5.找律師協助

 

 

但此時B說,糟糕,我一時找不到借款契約、支票及本票,但A您放心,還錢就沒事,如果您是A,會怎麼做?選項如下:
1.寫一份清償契約,載明清償事實。
2.寫一份清償契約,載明清償事實以及票據遺失事實。
3.寫一份清償契約,載明清償事實以及票據遺失事實,並要求B擔保絕對沒有將票據交付他人。
4.寫一份清償契約,載明清償事實以及票據遺失事實,並要求B擔保絕對沒有將票據交付他人,如果違反應付懲罰性違約金。
5.找律師協助

 

以上的案例不斷發生在生活周遭,您可能是A也可能是B,所要考量的完全不同,進到訴訟的案例不勝枚舉,真亮法律事務所經常辦理到這樣的案件,提醒各位朋友,如果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建議應該向律師尋求法律諮詢,才能降地生活中的法律風險,保障自身的財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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