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公司的目的就是要獲利,因此每一位老闆無不渾身解數,努力讓公司獲利,一般以為公司獲利只要有好的產品以及服務就可以,但卻忽略了很多重要的規範,例如勞動法令、稅務法令或者各行各業會用到的特別法令,如果沒有謹慎為之,雖然公司獲利賺錢了,但是負責人(老闆)往往就會遭遇訴訟之災,輕則行政罰,罰錢了事、重則要上法院,負刑事責任,這樣實在是得不償失。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您,經營事業除了努力賺錢以外,更要確實遵守法令,才能長久經營下去。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在10幾年前遇到經營壓力,一再想辦法要節省稅賦,並彌補沒有進項憑證之支出,不知道是何人建議,該負責人竟然找了鄰居,以給付一定費用換取鄰居提供本人與家人的資料,虛列為公司之支出,並因此降低公司應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紙包不住火,被提供為人頭之人後來發現,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當事人非常不安,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研究後認為,由於犯罪行為明確,因此訴訟策略為降低負責人之法律責任,本案雖遭到檢察官起訴,但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及所內律師鉅細靡遺的整理整起事件的源由,並坦承這樣的行為是不法的,成功說服法官判處【得易科罰金】判決確定,當事人繳交易科罰金之後,即可免除牢獄之災。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延伸閱讀  

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請到 真亮法律事務所網 http://skblawfirm.com/  

 

民事判決.jpg

 

封面圖.png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網: http://skblawfirm.com/  




「經營公司不瞭解法律,為節省營利事業所得稅竟以人頭虛報支出,遭起訴【違反稅捐稽徵法】,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得易科罰金】判決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的頭像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真亮法律事務所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