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形態會因為科技的進步而改變,例如以前的人一定無法想像現代人每天一起床就是黏著手機,因為目前的手機功能增加太多了,除了傳統的溝通功能外,更增加學習、休閒、娛樂及提供各式各樣資訊等功能。社群APP更是手機其中的一項重要功能,也取代很多過去只能以通話方式溝通的限制,然而因為太方便,往往也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狀況。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因為遇到一個糾紛,與對方的主管等人成立群組(不含對方在內),過程大家討論應該如何處理,當事人因為身心俱疲,因此抒發自己的感受,後來對方主管調查後確認對方確實有過失,要求對方說明過程,也提供群組的對話為附件。這時對方竟然惱羞成怒,對當事人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讓當事人被迫進入偵查程序,備受煎熬……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瞭解整個過程後,認為對方提告毫無依據,建議提出答辯狀,整理事件的全部過程,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證明對方分明有錯在先,在我方並無任何誹謗的情形下,對方提告已顯出挾怨報復的意圖。開庭時成功說服檢察官,檢察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妨害名譽】、【誹謗】之情形,後續由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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