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公司有時獲利令人稱羨,但有時可能也會遇到各種無法預期的風險,就像新冠肺炎帶來的衝擊等。而且經營公司除了要承擔風險以外,還需要遵守各式各樣的法令規定,尤其與員工息息相關的勞動法令,更是不小心就違法。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公司因業務成長,員工人數越來越多,因此亟需專責人事的員工,老闆聘請該人事專責員工後本想可以逐漸改善法律遵守情形,但想不到該員工竟然藉故與公司起爭執,並利用公司不諳法令規定,留下對其有利證據,並以勞健保投保級距未合法為由,提告負責人涉犯【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

 當事人非常不安,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經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研究後認為,由公司經營過程可以判斷,當事人沒有逃避勞健保的保費,應該不會有犯罪的嫌疑,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及所內律師鉅細靡遺的整理雙方資訊,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檢察官參考、調查,開庭時也成功說服檢察官,檢察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後續由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後雖經告訴人再議,但經高檢署駁回而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尤其公司應該聘請專業律師協助公司履行法令遵守責任,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延伸閱讀

更多關於律師 法律諮詢 訴訟程序的知識分享,請到 真亮法律事務所網 http://skblawfirm.com/  

 

不起訴處分書.jpg

封面圖.png

*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 官 網:http://skblawfirm.com/  

 

 




「經營公司因不熟悉勞健保法規,聘請專責人事員工,該員工提告負責人【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的頭像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真亮法律事務所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