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很複雜的有機體,絕大多數的人有思考能力、有行動能力、能判斷情感、可以與人溝通等,但並不是全部的人都有這樣的能力,就是有極少的人因為某種原因或不明原因罹患精神疾病,如果沒有接受醫療控制,可能就會成為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件案件,為法院指定之辯護案件,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十多年,因為已接受醫療多年,周邊親友就有些疏忽,某日竟然幻想鄰居在辱罵自己,一時憤怒回家拿刀,並刺了鄰居的致命部位,還好旁邊有人協助才沒發生更大悲劇。

 當事人經檢察官起訴後,於審理期間因為屬於法定重罪,依法需要有辯護人,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接辦後,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悲劇,也是很嚴肅的社會問題,法律有一定的極限,但是也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因此提出調查當事人數十年來病例的要求,經法院同意調查後,可確認當事人病情嚴重。法官雖認為該當事人的行為確實涉及殺人未遂,但是符合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但也因為病情嚴重,應該要在醫院監護5年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應多多關懷周邊的親友,切勿忽視精神疾病,如果遇到有身心問題的親友,應鼓勵就醫,探究真正的原因,服用藥物控制,切勿歧視或者僥倖,拆除社會各處的未爆彈,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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