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因為涉及到許多抽象的法律概念,一般大眾很難理解,例如「簡易程序」、「簡式審判程序」、「通常程序」、「犯罪所得」等,如果沒有相當經驗,也很容易迷失在各種不同的程序中,且【辯護人律師】也應評估當事人的情況,給予是否【認罪】、【請求緩刑】等建議。
 
真亮法律事務所近期承辦一件【公共危險罪】,當事人駕車在鄉間小路與騎乘機車者發生擦撞,經下車查看後因為對方沒有清楚表示是否受傷,因此沒有報警,但確實沒有確定騎乘機車者是否同意其離開,且當時趕時間就貿然離該,事後對方腳部受輕傷,經對方報警後,過程中已經就過失傷害部分與對方和解,對方也不追究,不過當事人還是以涉犯【公共危險罪】遭到起訴,第一審也遭到判決有期徒刑,但沒有宣告【緩刑】,換句話說要入監服刑。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分析後,發現本件當事人在第一審因為不懂法律程序,沒有清楚說明自己的想法,和解之後法官雖有減刑,但卻沒有宣告緩刑,因此林亮宇律師建議在第二審的時候務必要說明清楚,於第二審法院審判時,林亮宇律師向法官說明本案當事人犯後態度良好,有正當工作,不至於再犯,成功說服法官與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採納我方的主張,宣告當事人【緩刑】,當事人不用入監,全案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刑事訴訟程序有其複雜與多樣性,如果不幸遇到案件,務必要諮詢律師,並探討案件發生的過程,詳細地向法院說明來龍去脈,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更多真亮新聞請到「真亮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skblawfirm.com/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
:(04)2305-9595 / 0975-537895
地 址
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網址
http://skblawfirm.com/  


一時失慮肇事逃逸,觸犯【公共危險罪】,一審判決無緩刑,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二審獲【緩刑】判決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的頭像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真亮法律事務所

    台中律師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