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麻煩天上來,無端遭告詐欺,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大多數的人每天都過著自己的生活,從事自己的工作,安分守己,但可以想像有一天突然被警方通知已經涉嫌【電信詐欺】嗎?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日常的工作與生活都在大台北地區,某天接到警方通知,涉嫌一起【電信詐欺】案件,需要到案說明,當事人自認是一場誤會,非常配合警方自行到場製作筆錄,在警方詢問的過程中略略知道,好像是某個詐騙集團的車手,在台中的便利商店用提款機領到贓款後,線上叫計程車搭乘,有留下當事人申請的行動電話號碼,因此警方認定當事人有涉嫌犯罪。當事人不斷強調,在警方指稱的日期人都在台北,且該門號根本沒有在使用,不可能參與犯罪,但本案後續仍移送到地檢署偵辦。
 
由於當事人擔心遭到誤會,也不希望因為這樣的案件耽誤日常的工作,因此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辯護,經林亮宇律師研析後,認為如果是以APP或手機直撥叫車,可以由電信業者端追查實際使用人,且當事人調閱該門號的通聯紀錄,確實沒有撥出撥入的紀錄,在警方所稱的線上叫計程車搭乘紀錄,到底如何留下當事人的行動電話號?林律師為了瞭解原因,專程跑到警方指稱的便利商店,利用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台【Multiple Media Kiosk(MMK)】內的計程車叫車服務,發現這項功能必須輸入一組行動電話號,目的是計程車駕駛到場時若找不到人可以聯絡乘客,或是保障乘客的安全,但不法分子可能在叫車時怕留下紀錄而隨便輸入一組行動電話號碼,剛好這組行動電話號碼就是當事人所申請的。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提供這些資訊,於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多媒體機台【Multiple Media Kiosk(MMK)】的功能與使用方式,並強調該組行動電話號可以隨便輸入,開庭時也成功說服檢察官,檢察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詐欺,一次開庭就由台中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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