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借不收錢,討回無門找法院,判決敗訴不認帳,強制執行才履行

日前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一件遷讓房屋訴訟,無權占有人敗訴後,自知理虧沒有上訴,待我方收到確定判決證明書之後,想要免除敗訴的無權占有人不當得利,並禮貌性的詢問何時搬走,敗訴的無權占有人竟然「嗆聲」要我方自行查閱判決書,看看判決書有沒有「寫」何時一定要搬,我方當事人還真的認真閱讀判決書,然後緊張的詢問本所,是否判決書漏寫了應該搬走的時間?難道敗訴的真的可以不用搬了?

真亮法律事務所解釋,確定判決敗訴一方就要立即履行,如果不履行就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來作主,不需再與這種賴皮的敗訴無權占有人周旋,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調閱敗訴方財產,建議就其中數人之銀行存款、工作薪水等扣押,並就搬遷部分強制執行。

法院於受理後,立即先扣押銀行存款、工作薪水等,並要求於15日內遷讓,敗訴無權占有人才知道原來判決書不是他可以決定怎麼解釋的,不搬走只會付出更多代價,當然,自動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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